韋麥楊有限公司 Vick, McPhee & Young (VMY) 為內政部核定之移民業務專業機構,獲頒專業執照編號 C0007 號,得經營各款移民業務及國外移民基金諮詢、仲介業務。
韋麥楊公司代表客戶於 1990 年起、迄 1996 年之間, 以創新的策略,協助數以百計各類加拿大移民申請人, 向全球各地加拿大領事館遞件申請移民。 我們在預定的時程, 組團前往全球各地加拿大領事館出席移民面談, 並在預定時程內, 協助申請人獲得移民簽證。 我們不負眾望, 完成使命, 留下一頁值得驕傲的歷史紀錄。
楊月華女士代表韋麥楊有限公司, 自 1999 年起, 積極參與中華民國移民商業同業公會各項移民法議題的研討活動, 提供我國政府各類外國移民法的規定及歷史沿革, 對我國制定入出國及移民法做出一定程度的貢獻。
韋麥楊公司再次以創新的策略, 於 2010 年 4 月獲內政部移民署核發第一張美國 EB‐5 移民基金許可證, 准許「美國生活公司區域中心(ALIRC‐西雅圖) 1501 First Avenue South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計畫」在台灣公開銷售,韋麥楊公司立下台灣 EB‐5 投資移民史上的新頁,自此開啟台灣的 EB‐5 市場; 除台灣市場之外, 並帶動中國市場熱烈響應,同步開啟 EB‐5 投資項目的銷售。
美國法律規定, EB‐5 投資人的資本必須是具有“風險”的投資。在法律規定下, 選擇一個風險性較低、安全性相對較高的 EB‐5 投資項目是絕對目標; 然而一般人往往僅在意投資項目所在地及投資標的物件,卻往往忽略 EB‐5 資金如何被使用的問題、繁雜的投資文件條款是否暗藏風險條款?
時值美國移民法變革之際, 楊月華女士具多年 EB‐5 的豐富經驗, 秉持謹慎客觀的態度, 以獨立顧問方式, 提供專業諮詢服務, 協助移民申請人分析各類 EB‐5 投資結構、文件、風險及投資保障條款。
中移基字第8021號